目的:在控制训练内容与周期一致的条件下,探究不同训练频率对高中生短跑速度与下肢爆发力的影响,为训练频率的科学安排提供依据。方法:采用前测-后测对照组实验设计。以南阳五中田径专项训练队60名男生为研究对象,随机分为高频组(每周4次)与低频组(每周2次),在仅训练频率不同,训练内容相同的前提下进行为期12周干预。以30m跑、50m跑评价短跑速度水平,以立定跳远和原地纵跳评价下肢爆发力水平。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和独立样本t检验进行统计分析,并计算Hedges’g效应量。结果:干预后,高频组在30m和50m跑成绩上的提升幅度均显著大于低频组(p<0.001),效应量分别为g=−2.08和g=−2.64,表现为大效应。在下肢爆发力方面,高频组在立定跳远和原地纵跳上的提升幅度亦显著优于低频组(p<0.001),效应量分别为g=2.36和g=1.52。效应量分别达到−2.08和−2.64,表现为大效应。结论:在训练内容与周期相同的前提下,较高的训练频率(每周4次)能更有效地促进高中生短跑速度与下肢爆发力的发展,效应显著且具有较大的实践意义。
Changjian Pipeng Liangyuting Wang (Thu,) studied this question.